质量监督与效果评估体系


       教师资格认定标准:
    1. 参加大学生KAB创业教育项目师资培训;
    2. 完成一个学期的“大学生KAB创业基础”课程教学;
    3. 积极参与和配合测评中心的质量监督与效果评估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评估合格的教师获得由全国青联和国际劳工组织共同颁发的“大学生KAB创业教育项目项
      目讲师”资格证书。

       院校开课条件:

    1. 至少有2名参加过大学生KAB创业教育项目师资培训并取得师资证书或结业证书的师资;
    2. 将“大学生KAB创业基础”课程纳入学校公共课选修体系,每学期授课时间不少于36学时;
    3. 保证教学条件,实行小班授课(学生数最多不超过35人);
    4. 积极参与和配合测评中心的质量监督与效果评估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评估合格的院校可以向全国青联和国际劳工组织申请建立“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