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师资格认定标准:
- 参加大学生KAB创业教育项目师资培训;
- 完成一个学期的“大学生KAB创业基础”课程教学;
- 积极参与和配合测评中心的质量监督与效果评估工作。
经评估合格的教师获得由全国青联和国际劳工组织共同颁发的“大学生KAB创业教育项目项
目讲师”资格证书。
院校开课条件:
- 至少有2名参加过大学生KAB创业教育项目师资培训并取得师资证书或结业证书的师资;
- 将“大学生KAB创业基础”课程纳入学校公共课选修体系,每学期授课时间不少于36学时;
- 保证教学条件,实行小班授课(学生数最多不超过35人);
- 积极参与和配合测评中心的质量监督与效果评估工作。
经评估合格的院校可以向全国青联和国际劳工组织申请建立“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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